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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就醫補助

     

    113年協助弱勢個案就醫補助專區(另開新視窗)

    申請期限 : 113年2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當年度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受理單位:
    (一)本市各區衛生所
    (二)健保合約醫院(就醫醫院)

     

    本案本所承辦人 : 吳貞慧 牙醫師

    07-8414687分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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