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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菸害防制~您不可不知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2-19 10:17 承辦單位:前鎮區衛生所

    菸害防制:

    1.「電子煙就是違禁品」-任何人不得販售、供應及使用電子煙

    2.「大眾運輸工具禁止使用任何菸品,最高可罰一萬元」

    3.「戒菸、節酒、戒檳」一起GO GO~

    類別:菸害防制
    上版日期:1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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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菸害防制fb宣導.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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