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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申請行政相驗應備資料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4-10-23 10:31 承辦單位:前鎮區衛生所
    一、請準備死者身分證、就醫診斷證明(或重大傷病卡)。
    二、係屬意外或自殺(訴訟用)則不屬於本所業務範圍,可先至轄區派出所備案。
    類別:總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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