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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加強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01 15:53

    主旨:為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貴所轉知轄內餐飲業者或所屬會員廠商,加強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
    說明:
    一、諾羅病毒之傳染力及散播力非常快速、廣泛,且僅需少量病毒顆粒即可致病,每年11月至隔年3月為其流行季節,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造成患者出現腹痛、腹瀉、嘔吐及發燒等症狀。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進入餐點製備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應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若人員出現腸胃道症狀,或患有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
    三、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爰水產品應澈底加熱後再提供予民眾食用,並確實執行食材及供應商之管理。
    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相關宣導品,並公布於食藥署網站(路徑: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餐飲衛生 > 2. 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 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專區(宣傳單張、海報、動畫、年報及懶人包)),歡迎多加下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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