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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信箱處理規範

    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作業

         作業程序說明:

    • 依「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人民以電話、書面、言詞、其他電子文件陳情時,接聽者應製作書面紀錄,再交由收發。
    • 收發依人民陳情案件掛號分案。
    • 業務承辦人員於5日內簽辦完畢,以紙本、電話或mail回覆陳情人。
    • 線上即時服務系統案件,由研考人員分各組室承辦人辦理;研考人員稽催列管。

    常見問題集(另開新視窗)

     

    欲陳情、對市政提供寶貴建言請至『首長信箱』填寫

     首長信箱:cjh841468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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