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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V(人類乳突病毒疫苗)

    HPV(人類乳突病毒疫苗)
    緣由:
    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前身為食品藥物管理局)係於2006年首次核准第一支人類乳突病毒疫苗於台灣使用。因為疫苗可以預防疾病的發生,各國莫不將其視為公共衛生的利器,特別是因癌症對民眾而言,仍是不可承受之重,故衛生福利部長期關注此疫苗的安全性、保護力等實證,以確認其納入公共衛生計畫的可行性。世界衛生組織(WHO)繼2008年首次發表對HPV疫苗立場聲明(Postion Paper)後,復於2017年建議各國:1.納入國家疫苗接種計畫;2.對9-14歲及沒有性經驗者施打較有效。至2018年10月,全世界已逾90個國家將HPV疫苗納入國家疫苗接種計畫。

    為降低國人子宮頸癌及人類乳突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以下簡稱HPV)相關疾病的發生率及死亡率,除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宣導三十歲以上婦女每年進行一次子宮頸抹片檢查外,為加強子宮頸癌症早期防治工作,109年度起提供國一女學生全面進行公費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接種服務。


    公費補助施打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補助對象如圖檔


         

    ※  請家長陪同學生並攜帶

    (一)接種通知單

    (二)接種同意書暨評估單

    (三)接種紀錄卡

    (四)健保卡前 往合約院所施打

    *最新醫療院所資訊可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khd.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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