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貴所轉知轄內餐飲業者或所屬會員廠商,加強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
說明:
一、諾羅病毒之傳染力及散播力非常快速、廣泛,且僅需少量病毒顆粒即可致病,每年11月至隔年3月為其流行季節,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造成患者出現腹痛、腹瀉、嘔吐及發燒等症狀。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進入餐點製備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應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若人員出現腸胃道症狀,或患有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
三、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爰水產品應澈底加熱後再提供予民眾食用,並確實執行食材及供應商之管理。
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相關宣導品,並公布於食藥署網站(路徑: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餐飲衛生 > 2. 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 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專區(宣傳單張、海報、動畫、年報及懶人包)),歡迎多加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