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資格:兩年一次 ☆ 1.45-69歲 ( 民國43-68年次 ) 之女性 2.40-44歲 ( 民國69-73年次 ) 且二等親(母親、女兒、姐妹、祖母、外祖母)罹患乳癌之女性
☆ 預約表單點選完畢後 ,衛生所人員會儘速與您聯絡,協助安排您想去的院所以及適合的時段進行檢查,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若無收到聯絡 , 也可來電告知 ☆
☆ 癌症篩檢預約電話 ☆ 8414687 轉 婦女癌症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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